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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,若是種魔法,那麼相對的,遺忘,也會是另外一種魔法。
人通常只對自己所憎惡的事情產生遺忘,但那卻不是遺忘,只是將記憶埋葬在心底,不許任何人去觸碰,它只是個無法復原,卻又不得碰觸的傷口,深深的刻在心底,當遇到某個人、某件事,就會在心底浮現。
高中時期,有好一段交換日記的習慣,無論是和刀疤、慕風,或是相妃,不同的時期總有些不同的記憶,那些用文字記錄的心情,也許早已被記憶所掩埋,只是那樣的回憶,會一直存在。
記,打工之後的記憶,苦與樂的存在,夢與現實的交換,記憶中的那一個擁抱,以及離別的另一個夢想,深鎖在心底的回憶,悄悄的被打開。
和誰一起度過的日子,有些什麼樣的感覺,浮現的,只不過是遙不可及的觸碰,輕輕的從眼前飄過。
深鎖心底的回憶,被藏起的傷口,已經復原、或著還沒復原的心,不想讓人知道的秘密,全都被鎖在記憶的某一角落,直到誰去發現它、接近它、打開它。
魔法,可以決定記憶或遺忘,但愈是想要遺忘的卻愈會印象深刻,刻在腦海裡的傷口,無法復原的傷口,只要沒有人去觸碰,沒有人去發現,你永遠都不會注意到,傷口依舊存在,依然沒有復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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